一、愛護場內的所有設施。講文明,講禮貌,講衛生。遵守運動場使用規定,服從工作人員管理。
二、體育課期間,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場內活動;非教學期間按規定時間入場鍛煉。
三、嚴禁校外人員入場活動。
四、嚴禁穿帶鐵釘、鐵掌鞋、高跟皮鞋進入運動場,嚴禁穿不符合要求釘鞋(釘長超過7mm)進入塑膠跑道。
五、嚴禁吸煙,嚴禁亂丟棄瓜皮果殼、塑料瓶、易拉罐、口香糖殘渣等廢棄物,嚴禁攜帶寵物或可燃性、腐蝕性、污染類物品入場。
六、嚴禁一切車輛(包括自行車)進入場內。
七、嚴禁拉扯、翻越圍欄,嚴禁在圍欄上晾曬物品。
八、如損壞場地內設施、器械,須按實際損失加倍賠償。
舒城一中
2010.1.10